法律问答

前2年我开车被查,沒有摩托驾照,摩托也扣押了还开过一张单,如今我驾照上显示信息有交通违章没有处理,也没罚分处罚该怎么办

2020-04-10 01:4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的,不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50元罚款。记3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200元的罚款。记3分。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1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的罚款,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元12分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元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元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元
    患有防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元
    逆向行驶的 200元3分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元2分

  •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3、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

    4、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 一、处理违章到交警部门处理。
    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
    第四条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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