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以企业交的个人社保,我已51岁到法定退休年龄也交满17年,独生子女费能取得吗

2020-04-10 08:27: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到退休年龄社保没买够年限,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妇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生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防止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
  • 应该在原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费。如果是下岗,则独生子女保健费的落实有几种情况:
    1、下岗人员下岗后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其计划生育问题由原单位负责,并承担这部分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开支;
    2、下岗人员虽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到另一单位再就业的,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单位工作期间,由用工单位负责其计划生育管理并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3、下岗人员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应按规定将其计划生育档案移交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档案移交后,下岗的失业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应由户口所在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其独生子女保健费应当纳入当地政府解决。
  • 大致分为二种情形:
    第一种:首先,需要落实下是否购买了工伤保险;其次,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应由单位或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再次,在认定为工伤,且购买了工伤保险,才能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员工的相关工伤赔偿项目。
    第二种: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且属于工伤情形,员工的相关工伤赔偿由单位来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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