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五个人打了。 被迫正当防卫,一个人的牙齿掉了下来。 带头打我也是轻伤,现在对方在指控我。 我也受伤了,受了轻伤。 还有两个人逃走了,至今还没找到人。事件现场没有照相机,现在两个人教我和领导的互欧。 又一场争吵。 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4-10 08: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当防卫是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是一种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行为,只是在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才存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问题,才要求防卫人承担法律责任。
  • 如果属于正当防卫,可以不不服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 出现伤害致人轻微受伤的情形,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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