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多长时间,多长时间,你什么时候能申请执行?

2020-04-10 10:02: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 一、行政决定书下达以后,如果你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法院判决书,如果是一审的,宣判以后,如果你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起诉。如果是二审的判决,那就是终审判决,立即生效。
      
    三、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你仍然可以申请再审。
      
    1、《民事诉讼法》第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
      
    2、提出再审,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上一级法院是不会启动再审程序的。
      《民事诉讼法》第200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个人的为1年;双方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为6个月。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1日起计算
  • 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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