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老婆和別的男生在一起,有一年了,一不小心发觉了,我要去找那男的,他想要给5000元,赔偿,给了两千元,打过3千借条,已过快一年了,我管它要它说不给了,我问一下我都可以钱要回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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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钱赔偿的金额不是根据对方要多少确定的,而是根据事实计算出来的。只有这样才是公平合理的。所以你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这样去处理,你不处理,对方可以起诉你的。
就算你的车子不要对方可以起诉你要求赔偿的。和你车子要不要没有直接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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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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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起诉状,借条证据等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对方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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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