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搬家房,房东的小生产卡还没有下来,中介说让我做全权公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公证
2020-04-10 15:03: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关于居间合同的效力适用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有其他约定的,从其约定。

  • 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二、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三、委托合同除包括委托书的内容外,一般还应有有无报酬和解除委托合同的时间等内容。
  • 哪些公证不能委托代办?
    公民或有关单位申办公证,一般来说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办。但是,下列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一)遗嘱公证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士)赠与公证;
    (四)认领亲子公证;
    (五)收养公证;
    (六)解除收养公证;
    (七)委托公证;
    (八)声明书公证;
    (九)生存公证;
    (十)其他与当事人的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办理这些项目的公证,如果遇到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而不能亲自前往公证处,申办时可以由公证员亲自前往当事人住所地或者由当事人指定的地点受理公证。
    相关知识内容链接:
    委托书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委托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
    4、委托书文本;
    5、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 首先,你必须明确,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相关的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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