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医院工作,合同签订一年,已工作六个月,合同未到期,无效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解决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0 16:2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3]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1、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 单位是不得随意辞退员工的,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
    1、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
      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
      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三,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第四,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第五,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
      第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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