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原发的工资卡丢失,离职证书丢失,如何提取积累资金

其它
2020-04-10 18:5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积金的领取仅限于非本市户籍的外来职工,如是属于本市户口的职工缴纳了公积金,只能通过购买物业或装修途径动用公积金。外来职工在离开该市需提取公积金帐户款项的时候,先请单位出具一份离职证明书并加盖公章。
    然后,由公司负责缴纳公积金的负责人员帮忙处理封存公积金帐户。等帐户封存完毕后,拿着离职证明书及封存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办理中心,上交资料销户,销户完毕后,拿资料到公积金帐户的银行把帐户上的金额转到其它帐户上,就可以到其帐户上把公积金拿出来使用。
  • 劳动关系方面证据证明的内容包括如何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何时起双方建立用工关系两方面。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有很多表现形式,并不固定。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证明。下面,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程序   
    (一)部分提取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的销户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2.由单位在当月汇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相关栏目,先将帐户封存后即可办理销户提取。   
    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2、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职工因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先由主租房人办理提取手续,另一方提供对方的《提取记录单》、夫妻关系证明及相关材料。
    (2)管理部接柜人员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