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追尾的前车,道理上说我有责任,前车逃走了,车过了期限也不老,怎么判断呢?

2020-04-10 21:27: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在此期间,每2年提供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征证明后,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检验标志。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 机动车年检都是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为标准计算审验周期。现在为给车主更大的选择余地,确保机动车所有人有充分的时间将车辆送检,车主可提前3个月办年检,以免集中到了一起而排起长队。
    如果汽车年检过期保险也将失效。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无论是否上路都将被处罚。也就是说即便没有在路上被查处,到车管所补办年检时也将被处罚200元,罚3分。
      另外,办理年检时需要带齐:行驶证、保险、车船税、驾驶证、警示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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