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如何车祸事故如何划责及其如何赔付,有木有误工费

2020-04-10 23:32: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三)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四)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五)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

    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六)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一、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1、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3、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4、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规定。《解释》二十条: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