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高速车祸中,我慢慢地停了下来,找到了轮胎轨道,找到了车辆,我以为车子没有找到,我想到了逃跑,觉得车子不重要,于是司机走了,接到警方的电话说我要逃跑,随着我的车子撞篱笆上,所以车子开过,被逮捕了,驾照,驾照,警方没有回应事故或逃跑,请怎么判断这种情况?

2020-04-10 23:4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求肇事者的刑事责任。
  •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 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并且在保险期间内,无论是否移动车辆,保险公司均应该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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