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别人,现在没剩钱该怎么办,现在他拿我的房子作抵押,能成为法律吗?

2020-04-11 03:3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乙方债主在债权到期后,当然有权起诉向债务人追讨债务,但起诉后能否用已经抵押给甲方的房产来偿还乙方的债权,还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房产抵押给甲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有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判的话会用此房首先偿还甲方的债权,偿还甲方后有剩余的,再用来偿还已经的债权;如果没有剩余,只能用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偿还乙方的债权了。

    3、如果他们双方虽然口头或书面约定了用该房抵押给甲方、但并没有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未生效,乙方起诉后,法院可以用此房偿还乙方的债权,而不用管在先的甲方和债务人的房产抵押合同。
  • 欠别人钱被起诉的话,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会被拘留或者判刑;一般来说,法院会判你继续偿还,并在一定期限内偿还,若你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偿还法院就可能会处理的你财产。债权人可能会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可以积极与债权人协商,尽早还钱。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 1、借款人用房屋作为抵押的,应当到房屋管理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才具有抵押的法律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对该房屋没有优先受偿权。
      
    3、所以,以房屋设定抵押的,需要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的,房屋抵押权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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