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井冈山。 今年,我申请在村子里在自家的承包地建房子,审查手续到了。 但是我家动工的时候,村里有人跑来阻止我的建设,说土地没有分田来他家,不让我建设,妨碍我的工程! 乡镇府说出去调停让我们自己商量! 我什么也没说。 请告诉我应该做什么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2020-04-11 06: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2、小产权的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百分之四点叁捌的建筑环节税收。

    3、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4、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5、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6、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办理建设规划审批手续也就是建房许可证、有些地方还要办土地使用许可手续,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土地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在履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或继承以及侵犯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民事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以后,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已有了一套独立的法定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已成为脱离其他土地法律关系的一种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单位与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不清,各自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照凭证,而又主张土地权属所引发的争议。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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