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从小就住在爷爷奶奶身边,爸爸妈妈没有实行法律的抚养义务。 现在奶奶身体不好,不能继续教育。 我决定去妈妈那里。 妈妈在外地,妈妈要求爸爸支付1万元的抚养费,可是妈妈没有用教材去学校。 刚十五岁,爸爸就不管我了,让妈妈去,爸爸也不让我去学校,说你喜欢去哪里,怎么办?

2020-04-11 08:0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财产分配: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 1,扶养(抚养)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是否可以取得遗产无关。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分配给他,做为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人,仍然应对被抚养人尽扶养义务
    2,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如果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少分遗产。
    对于尽到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遗产
    3,相关规定:
    (1)《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继承法意见》
    33、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34、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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