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06年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今年和妻子离婚,家是她和孩子,我现在没家,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离婚
2020-04-11 09:3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目前,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详细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性,首先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以及管理情况。  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应经地方房屋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在夫妻离婚时应当参照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方法加以分割。
      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所处地点在军营之内,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
      当然,在双方协商不成,又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也可以由某一方暂时居住使用,待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后再另行分割。
  •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一、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需验所有享用此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每人复印件一份,小孩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2、提供单独的夫妻双方年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无房的出具无房证明,有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无业人员或私有企业人员需由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身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一份或离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有以下条件不得申请,...
    (二)离婚不足两年的;...如果离婚后,小孩由你抚养,对方应每月给付月工资20%-30%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一方离婚后没有住所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要因为冲动而放弃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离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配。但是由于生活的复杂性,生活中的夫妻双方很难达到条件相等的情况,总会发生一方较弱、一方出轨、一方家暴等等情况。
    因此,在分割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时,按照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方便生活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婚后财产分割并非像法律规定的那么简单,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