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房产主就是我的名.现做个别人了.这个人买后悔了.这个人把我这房全款买房帮我.要想我继续担名.我也担名过二了.我想问一下他可否拿我这个房子去押行抵押借款.公证委托书上有我的户籍.身份证件影印件.感谢!

公证
2020-04-11 14:4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抵押贷款贷款额度是根据你房屋的评估额来算的.如果你买的一手房,开发商是一个房价,而贷款公司是一个房价,
    例如一套房子,卖100万而银行给你评估了80万,假如你贷70%也就是说用80万 乘以 70% 就是你的贷款额.
    也就是56万,所以你的首付就是100万+一些税费再减56万.
  • 你好,房产有抵押在先尚未解押是不能买卖的(公证也没有用),尤其房屋没有过户给你,你还么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这个时候银行要行使抵押权拍卖房屋是正当的,至于流拍及成交结果,是执行程序问题,房屋最终成交价获得的款项用于偿还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这个时候你可以在拍卖过程中直接参与拍卖,通过这种方式保住房屋产权
    然后要求卖房子给你的人向你承担违约责任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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