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和老人住在一起,结婚八年,两个孩子,离婚后怎么分财产?

离婚
2020-04-11 15:3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离婚分家,双方在离婚时,应该本着共同财产平均分配的原则进行。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