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开三轮车靠马路边行车,出车祸了 我摔碎了腿, 报费了车,我因气恼 站起来打过他2个嘴巴子,之后他闺女来啦,也打过我,警报后要我赔付另一方,不赔付就要我要去蹲,对门先撞得我,并不是应当赔付我么?这一钱我应不应该拿 另一方应不应该赔付我?

2020-04-11 20:2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结合这些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即可。
  • 只要出具责任认定书,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但由于伤残等级没有鉴定,没有鉴定结果,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起诉后需要申请鉴定。根据结果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发生交通事故,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可以先与肇事者进行协商,肇事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民事赔偿,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金额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未构成伤残等级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后期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费用。按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赔偿)承担,如果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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