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后按照丈夫户口北京的孩子们能否在一起,需要什么条件?

2020-04-11 21:30: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新生儿上户最新政策

    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并准备下列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其他相关材料。

    5、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6、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拟居住地的选择按以下顺序:

    (1)其父亲或母亲在国内的,在父亲或母亲处,其父母都在国外的,在其父或母原户口所在地抚养人处。

    (2)没有上一项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

    (3)没有上项条件的,可在其他抚养人处。
  • 办理国税落户是办理税务登记证吧,流程是:
    1、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税务登记表》(分个体经营纳税人和单位纳税人)。
    2、将相关资料递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即时办结。
    新办企业到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落户时应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纳税人设立登记落户通知书(一份);

    (2)填写完整的《税务登记附表》(一份);

    (3)《税种登记(变更)表》(二份);

    (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要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一份);

    (5)持有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审批表》(三份);

    (7)持有《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的单位纳税人,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8)分支机构需填报《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提供《分支机构基本情况表》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
    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是如果离婚后再婚的,还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婚姻登记,这就需要提交户口本以及其他相应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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