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和男朋友住了8年了,但是我已经10年没和他妻子分开了。我和他的妻子以及他的父母和姐妹住在一起。你知道他们的关系是否合法吗?我有什么借口欺骗我自己的权利吗?我能起诉吗?我有什么好处吗?

2020-04-12 05:57: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03年9月27日电 根据即将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如果补办结婚登记,则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要签署《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

    中国民政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式样,当事人在声明书中要公布自己和对方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常住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在监誓人面前完成方能有效。

    声明书还要求当事人声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均未再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根据有关规定,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
  • 国家实行婚姻登记制度,规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才算是合法夫妻。  《婚姻法》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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