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的店铺招牌和大门口的木质地板被楼上住户茶馆的空调机漏水踩坏了,原本商议解决好一人负一半的义务,結果今日她回来告诉我是当时人们把她的排水管道安到人们的广告牌里了,我想负承担全部责任,还叫我将广告牌拆了她要再次对接,这些钱我也要出。我想问,我是承担全部责任吗

其它
2020-04-12 06:1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漏水水管漏水一般楼上住户有修理的义务,这时双方可以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或者由第三方介入调解,比如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等等,由于漏水所给一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漏水原因和损失情况而定。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楼上漏水,造成楼下住户财物损害的,依法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先找物业协调解决。
      如果协调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办法解决。
      如果漏水是总管道或者其它用户造成的,则要由物业或者其它用户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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