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网上以贷款的名义被骗了个人信息、住址、身份证的正反照片、银行卡号码等等

2020-04-12 08:5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条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邮政企业和邮政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用户使用邮政业务的情况。
  • 遇见网络诈骗的情况,受害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也就是可以选择在你的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在犯罪嫌疑人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在网络上被诈骗,因为网络是较为虚拟的东西,如果对方主张没有骗你,他应该拿出相关的证据,否则公安局会处罚他的。你则需要提供的是你付款或转账的证据。通过网络报案后,再实际到派出所报案,否则网络报案的查处力度不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报案技巧
    (一)实际报案时,不要提及在网上报过案了,就说是直接到派出所报案的,否则可能会造成办案单位之间的互相推诿。
    (二)报案时可以将听说到的其他受害人的意见反馈给派出所,以使其相信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小诈骗案,否则也会容易使其不太愿意办理,或者虽然接受,但不投入大量精力办理。
    (三)如果有能力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可以找记者朋友询问采访一下,让办案警官感到媒体在关注,破案后会有效果,这样对案件的处理是很有利的。
  • 网上银行业务是银行在其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持下,开展的通过网络提供金融服务。对于银行同业客户而言,主要包括网上支付结算代理业务和网上集团理财业务。  目前,西方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一般为三类。
      第一类是信息服务  主要是宣传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等。这是银行通过互联网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一般由银行一个独立的服务器提供。
    这类业务的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络无链接路径,风险较低。  第二类是客户交流服务  包括电子邮件、账户查询、贷款申请、档案资料(如住址、姓名等)定期更新。该类服务使银行内部网络系统与客户之间保持一定的链接,银行必须采取合适的控制手段,监测和防止黑客入侵银行内部网络系统。
      第三类是交易服务  包括个人业务和公司业务两类。这是网上银行业务的主体。个人业务包括转账、汇款、代缴费用、按揭贷款、证券买卖和外汇买卖等。公司业务包括结算业务、信贷业务、国际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等。
    银行交易服务系统服务器与银行内部网络直接相连,无论从业务本身或是网络系统安全角度,均存在较大风险。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网上银行,各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正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很快。
    1996年6月,中国银行在国内率先设立网站,向社会提供网上银行服务。1997年4月,招商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1999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开始向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
    部分在华外资银行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花旗银行也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目前,我国中资银行开办的网上银行业务以转账、支付和资金划拨等收费业务为主,还未开办那些经营风险较大、直接形成银行资产或负债的业务,如网上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
  • 网上被骗后应当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有具体对象可选择起诉。各地的标准都不一样,一般来说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刑事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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