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喝酒闹事。 前天晚上在外面吃饭,旁边桌子的人来和我们喝酒,我们不喝。 开始骂我们,骂我们太过分了。 朋友建议他们回家,他们打我朋友后打起来。 现在我的朋友被拘留七天,对方被拘留十天。 如果对方的一个人的脸上有点伤,会被认定为轻伤吗?7天后这件事结束怎么样?

2020-04-12 09:59: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一般都会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侦查;
    2、刑事立案不等于一定会拘捕,因为情节比较轻,可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一定会刑拘;
    3、轻伤案件一般很有可能由法院认定故意伤害罪判个缓刑。
    4、如果派出所不理的话,可以提交证据,向法院自诉,同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控告派出所不作为的渎职行为。
  • 根据法律规定,逮捕以后一般还要经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下面是我国法律规定各阶段的期限。
    一、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羁押的,法定的侦查期限如下:
    1、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在三个月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3、对于可能判处十年刑罚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批准延长2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犯有新罪的,自发现新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二、审查起诉阶段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侦查机关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移送起诉的,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一审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对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类特定案件,经省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
  • 如是构成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可能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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