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状况下自身拿身份证件给他人贷款担保十万,我规定离异,离婚后是我义务吗,自己能够 贷款买房吗

离婚
2020-04-12 16:5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已经离婚按揭买房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所需条件:
    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2)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购房协议书正本。
    2、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3)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3、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4、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4)办理贷款手续流程:
    1、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2、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3、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
    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4、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5、经过以上手续及流程,您就可以通过按揭得到新房子了。
  •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按揭的房子夫妻离婚后要将按揭款结清后才能办理过记。
      “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
    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
  •   规定婚姻期间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属于婚后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夫妻俩主张债权。
      这位岳父是担保人,不是债务人,需要小夫妻一起偿还岳父的出资款。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