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家庭,没有住房,有孩子,你能申请房租吗?

2020-04-12 17:33: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户口申请书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 请人********************

    **** 年****月****日

    补充: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 农业户口优势如下:
    第一,农业户口最大的优势在于有宅基地和土地,若赶上拆迁的话,会有高额补偿款。
    第二,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的45岁以上、女的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
    因此,只要出很少一部分钱,男的到60岁,女的到55岁,每月就最低可以领到一定的养老金。相反,非农业户口的人如果没有工作,就必须自己买养老保险。
    第三,有些地方医疗保险村里全包,不用出一分钱。
    如果生病住院,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每年可报销一定的住院费。
    第四,有些地方垃圾费、治安费等费用也不用自己出,全由村里出,在这一点上,比非农业户口有优势。
    第五,有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全部免费。

    第六,有些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如果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不罚款。
    第七,有些地方现农村户口,不论年龄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但如果户口迁出,就不能参加分红了。
  • 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2009年《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等法规对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范。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申请廉租房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属孤寡老人、军烈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转业复员军人以及受到当地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提供相关证明;  
    (五)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低保证明,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核定。  
    三、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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