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收到债,但是我却没有借这笔钱,怎么在银行卡里冻结我应该做

消费者维权
2020-04-13 02:32: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一张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并不会导致所有卡都被冻结,如果这张卡里面没有足够的钱可供法院执行,银行依据法院判决是可以冻结其他卡和存折的。
    银行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实施冻结:
    1、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2、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3、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4、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5、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 冻结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措施。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
    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再如,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如果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人民法院认为此担保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方的权利请求,应当解除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措施。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
    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应抓紧时机与被申请人解决民事纠纷,不能解决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解除财产保全,以免被申请人因保全时间过长而扩大经济损失。
  • 办银行卡涉及很多种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如果你想要办借记卡,那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如果你需要办理信用卡,那么条件比较复杂,请看下面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个人,均可到本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牡丹卡。申请人可以为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亲属申办不超过两张的副卡。
      为使您的申请表尽快得到办理,请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件)。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护照之一。
      
    2.工作证明文件,如工作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复印件之一。
      
    3. 如果您提供了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面复印件、牡丹信用卡复印件,会加快您办卡进程。对在公司(企业)类单位工作的申请人,一般须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公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公房购买协议,住房贷款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
      
    4. 为使您的申请能得到尽快办理并具有准确的信用额度,请提供以下财力证明文件,如银行代发工资记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所得税扣缴凭证、自有汽车行驶证、我行定期存单等资料的复印件。
  •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不管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裁定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复议认为裁定正确的,驳回申请;认为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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