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普通退休员工死亡葬礼费是多少?抚恤金是多少?

2020-04-13 07:55: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国家会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目前的最新标准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抚恤金标准分为烈士、因公、病故三等: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可补40个月、因病死亡的可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具体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退休费,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  死者的遗属生活困难的可申请补助。这个遗属是指死者供养的直系亲属,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上述范围的人员,不是所有人都能申请的,如果是以死者工资或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死者死亡30日内符合下面条件之一,才有资格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3、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  
    4、死者的子女未满16周岁的;  
    5、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0周岁的;  
    6、死者的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6周岁的;  
    7、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6周岁的。  不要只顾着抚恤金和丧葬费,后面这个遗属补助每人每月有几百元呢(具体标准山东各市各县都不同,共分为5类地区标准,你是哪个市哪个县区的自己到当地人事局查查)!自己看看是否有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申请!  如果死者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则遗属每月补助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如果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兼有前两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如果有多名遗属申请补助,则全部遗属的每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死者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退休金。  建议遗属去亡者原单位或当地人事局具体咨询一下。
  • 退休人员死亡后,由企业经办人员(个体从业人员死亡后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部门的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的标准  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7月前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215元)发给丧葬补助费,其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过认定的供养直系亲属按上一年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2、职工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①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②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未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如何办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遗属救济费现行标准是每月80元,城市还另加其他补贴。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凭参保人死亡证明,家属带身份证明到社保局窗口办理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
  • 退休后可以报销医药费的条件有:  
    1.2001年4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  
    2.2001年3月31日(含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  
    3.2001年4月1日(含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称之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达到退休年龄后,如果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处理:  
    1、如果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不满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由本人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退休前一个月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2%一次性缴足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费后,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2、2001年4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不允许进行补缴。  
    3、退休时累计缴纳医疗保险费不足规定年限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4、注意:达到缴费年限并不意味着可以从此不再缴费了。在退休前,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还要按照规定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否则退休前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缴费的方式可以看出,用人单位所负的责任很大。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地交费,则该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会给参保者个人带来损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医疗保险是指什么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根据《医疗保险办法》所称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视作缴费年限,计算办法如下:
    (一)实际缴费年限为自《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职工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二)视作缴费年限为1992年年底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3年1月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