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姓名。离异的情况下如何切分

2020-04-13 11:44: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自己买的房子想要自己独有,不想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有以下3种方式:
    1、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经过公证,这样婚后财产就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但是这个很多人是没有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女明星和富商结婚,都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
    2、把钱给父母,婚后可由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女方买房,写女方的名字,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即使婚后买的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前提是以女方父母名义购买房产,然后赠与给女方这样来操作。
    购买行为是女方父母,房产登记的是女方父母的名字,然后办理赠与手续,受赠人就是女方。这种方式不好的地方就是房产赠与的税费比较多,或者父母可以立遗嘱,过世后,房子归女方继承房产继承税费比较少。
    3、《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可以商定购买的房屋归哪一方,建议在买房前女方可与丈夫签订一个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女方个人,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把公证书交给房产证办理机关就可以了,房子就永远属于女方了。
  • 加名字所需的证件材料和注意事项
    1、所需证件: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户口本或出生证明。除了带足证件,还需准备好各类证本的复印件;
    2、注意事项:在到当地交易中心办理加名字时,房屋的产权人和加产权人都要到场。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关于房产证上如何加名字以及需要缴纳哪些费用的一个简短的介绍。由于房产证是对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一个证明,所以如果您想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话最好事先咨询一下律师,因为房屋所有权的不确定,可能会使加名字的程序受阻,比如按揭房,在我国按揭房在没有还完贷款之前是不允许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除非对方同意。婚前房产证加名的费用:
    1、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2、每平方米
    2.5元的叫一个。
    3、房产证不满五年需缴纳
    5.55%的营业税。
    4、原房产证拥有者须缴纳房产价值50%部分1%的的个人所得税;
    5、加名字的人须缴纳1%-4%不等的契税。
    6、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7、营业税、所得税、契税等征收基数按交易部分的评估价征收。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比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划算很多。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
    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具体分割方式:约定由一方取得,并由取得方补偿另一方;申请变卖后平分卖方价款;分割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房产证上的名字作为确定产权的依据,不能以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为准,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具体内容如下: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 ( 二 ) 生产、经营的收益;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四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五 ) 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 具体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
    (1)、工资、奖金。
    “工资”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在职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标准工资,有规定标准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 “奖金”是除工资总额的劳动报酬外,由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如运动员名次奖、科研成果奖等,这些奖金应当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新《婚姻法》加强了个人财产的保护,这就涉及到夫妻个人财产的投资经营收益的归属问题。
    我国法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婚后所得共同制,那么,婚后所得(包括个人投资所得)如没有合法约定,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所有权利夫妻都能够共同享有。
    因为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智力创造的成果,从公平原则出发,应该对付出劳动的一方权益给予照顾。另外从发挥知识产权的社会功效和经济效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完整性、知识产权领域中的有序性,以及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在分割财产时只能享有分割依该知识产权所得的实际财产的权利。
    而对于其他诸如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表演权、播放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等,专利权中的专利申请权、使用权、销售权、商标权中的使用权、禁止他人使用权等权利,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
    并且在分割财产时对没有付出智力劳动的一方当事人的补偿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宜。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可以明确只归一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处分权,这种特别指定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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