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贷款买车,两年没有还款,现在法院接到拍卖不动产的通知,说4月份作出判决,我拒绝执行。 但是我今天第一次看到这个判决书,是邻居给我的。 我欠了几万元的债,现在我想问的是下午去法院,法院能阻止我吗?而且这是我唯一的房地产,不应该拍卖,还是应该把债都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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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16:1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若对方拒不履行离婚判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 民事诉讼法》对财产执行的期限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审法院在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1、欠钱不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其归还。
      
    2、法院执行的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法院通过调查手段,可以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法院查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执行。这时,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3、在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法院不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要求纠正;或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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