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买房只有男性的名字,第二次买房写女性的名字是第二个房地产吗?

2020-04-13 16:2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判断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二套房,婚姻关系期间买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贷款也是等家在双方名下的,有专门的一个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


    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四、 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 买房子的时候与房产中介有纠纷时要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