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去那里的时候,我对我说了不同的话,我少付了三天钱,我问他,他又给了我,当我告诉他我不想做这件事,我问他工资是怎样的,他做了20天,如果他什么都没做,我回家了,我没有付钱,我要他付钱,他没有和他签合同,就像现在的情况,如何做这件事。
消费者维权
2020-04-13 17: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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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
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按照30天算肯定不合理。
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
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
试用期也好、试用期满也罢都是按照基本工资/
21.75*实际工作日计算。
比如:1500和2000为基本工资(不包括生产性奖金、全勤之类)的话:(1500/
21.75*15)+(2000/
21.75*6)=
1586.2元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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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人通过贷款银行审批后,贷款银行会将贷款金额划到开发商指定账户,此时房屋产权已经售出,贷款申请人需要办理抵押手续将房屋所属权抵押给银行,贷款申请按时还款,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买卖权归支付房屋款项(除去首付)的银行。所以申请按揭贷款需要签订按揭合同后,在办理抵押手续,银行才会放款。
按揭贷款一般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缴纳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2、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3、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4、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5、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6、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机构;
7、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8、贷款行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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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是申请破产,一般情况下应该先还银行贷款,,之后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支付工人工资。
对于银行贷款,正常情况下都已由对公司的财产对其设置了抵押,银行对抵押财产具有优先受偿权,这些被抵押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法院拍卖抵押财产所得也优先支付给具有抵押权的银行,剩下的财产才属于破产财产,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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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