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被车撞我承担全部责任,伤员如今要住院,可是交强险赔偿了,还欠医院门诊十几万,并且人们双方都没给这么多钱该怎么办

2020-04-13 17:50: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非机动车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强险是有责赔偿原则,意思就是只有负有责任,不论是全,主,同,次责,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偿。。
    你父亲负同等责任,医疗费花了三万加上住院伙补费,剔除不属于医保用药的部分后,对方的交强险承担一万元,余下的部份对方按同等责任赔偿50%
    后续费用如误工,护理,交通,营养,残补等费用,在对方的交强险死亡伤残十一万的限额内赔偿,不超过十一万的话,由交强险全部承提,超过的部分对方承担50%
    能赔多少钱,根据你现在提供的情况无法计算,根据出险地道路人身损害伤害赔偿标准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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