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和我继父的房子。我母亲的名字。他们死后,有一个自己的女儿,继父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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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产属于
继承人合法财产,有权处置,可以过继给未成年人。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个方法,赠与,买卖和写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1、赠与;赠与首先是要去办理赠与协议且公证,缴纳公证费,由于是直系亲属间的无偿赠与,所以免除个税和营业税,缴纳评估费(千分之6),契税(90平米以下1%)、印花税(万分之5)等费用,由于子女是无偿得到的赠与,所以以后再出售房子需要交纳全额房价20%的个税和全额房价
5.5%的营业税。
2、买卖;持有满2年,卖给儿女,也是免除个税和营业税,需要评估费,契税,印花税等费用。
3、继承;基本税费和赠与一样,也是以后出售房子要缴纳个税和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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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
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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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第
(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同时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
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该《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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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有遗嘱的话,按照
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按照
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所以,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您是有权继承您母亲那一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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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