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工作一年另3个月的薪水,今日叫成去说我被辞退了 我理应获得如何的赔付

其它
2020-04-13 20:1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首先检查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中对于这种过错认定的严重程度。劳动者虽然被单位以违反劳动纪律名义开除,但上班睡着就直接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开除的决定可能会被撤销的。一般情况下睡觉还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所以公司开除劳动者,理由上不是很充足。  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公司不同意的话,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控告。如果公司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保之类的,一并提出控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 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支付的,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主动提出与员工协商一致的,以及按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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