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上年12月份在网络上一个叫x分期付款的服务平台上借款15000元,分24期,一个月还956元,一共加起來要还22944,我已经还了八期,一共是7648元,随后上月期满确实没有钱还就贷款逾期了,随后今日发来了一个短消息,要我一次性还15000多,要不然就提起诉讼我

2020-04-13 20:1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不按时还贷或不还贷的,会按以下顺序采取如下措施:
    1、打电话告知,你有哪一期房贷没有还,请你有时间及时去还上;
    2、再次打电话告知,并催还款;
    3、如多次打电话没有效果或电话找不到借款人,会派专门的催讨人员上门告知有、催讨贷款;
    4、如果多次上门无果,常年法律顾问会发一封“律师函”给你,告知如果不还贷要采取“诉讼法院”等措施;
    5、如果没有借款仍不还贷,银行将此案诉讼法院,法院判决后,限期借款人还贷,如逾期不还,一般将采取将该房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偿还银行本金、利息,多余部分退还借款人,此房将属于他人财产。如果是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收入减少而无法还贷(非恶意不还),而且这套住房是家唯一的一套住房,银行一般不会、也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的方法来处理。但这个欠款始终还是存在的,最多给你免除一些利息。另外,你的信誉会受到影响,“征信”库内会记录你的逾期信息。只要将逾期的两个月还上(有一点逾期利息,不多),以后按期还款就行了,但尽量不要发生逾期。无力偿还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的。如果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你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就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罪,这样就可能要坐牢了。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贷款到期: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
    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您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呵呵。
    如果你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你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你的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帮助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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