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夜里骑自行车走在路上被别人轧死了,而另一方确是受受伤,而且迅速就住院了,在其中一个还哪些事儿也没有。另一方是开车,车里还有一个人。大夫检测另一方的酒精含量是130,我家人的是68。想问一下,这样的事情另一方负的是承担全部责任還是关键义务?是另一方两人常有义务么?也有这样的事情下会获得是多少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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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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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主次责都默认为三七分,即使交警裁了二八,保险公司也只按三七赔(商业险),交强险赔偿不分主次责,有责就赔,你的医疗费1万以内由对方交强险全额承担,超过1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如果评残)等都在对方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全额赔偿(限额为11万,这些项目已足够赔付),不需要你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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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