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今天我去了工厂结算工资,被警卫挡住了,外面发生了一场争吵,然后他冲向人们,打了我2耳,老板出来了,之后,老板面对着我的脸,打了一拳,现在脸肿了,报告怎么处理。

2020-04-14 16:10: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网上报警的方法:登录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找到你所在的省份城市,填写相关资料即可报警。
    网络警察所在的部门一般叫做网络监察支队或大队,他们一般受理以下报案及负责侦查以下违法犯罪案件:
    1、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的刑事、治安案件。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影响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3、黑客非法攻击、入侵计算机网络的。

    4、利用互联网制作、发布、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的。


    5、举报有害手机短信息。

    6、举报黑网吧或违规经营的网吧。

    7、举报非法网站。

    8、计算机系统救援。

    9、其他重大网络案件或突发事。

  • 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了以上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都是无故辞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