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医院进行了微创手术切除阑尾,但是由于医生的疏忽切断了病人的肠道,而且由于医生的疏忽没有及时发现问题,第二次手术导致病人死亡,病人今年已经50岁了,跪求律师的赔偿。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14 18:5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 (一)丧葬费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 医院应当进行赔偿,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因医院对设施处理不当导致病人死亡属于医疗事故,可以要求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了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公司不负责,因为这不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因为与公司无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