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去医院,医生说是异位妊娠,胃出血,必须立即动手术,但是手术后,孩子木发现,让我吃药,但药也是木下来了,最后告诉我是正常妊娠,但是我一直服药,而且服药,医院是个错误,我不能依法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15 08:0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向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申请鉴定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若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所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一致
  • 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  
    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  
    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  因为目前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不同医院有不同的诊疗条件和水平,诊断准确率也会有所差异,误诊、误治在所难免。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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