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妻子吵架了,她离开家,孩子是一个女孩,两个月大,出去的那天我去她妈妈家找她,但是她离开家,我打电话给她,孩子要回来,她在电话里说她不在乎,现在孩子每天吃奶粉,请问几天,孩子会给我,

2020-04-16 12:4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
    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
  • 你好,
    1.男女双方首先可以协议离婚,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2.协议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 如一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就判离 如对子女抚养达不成一致协议,法院会根据哪方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判决由谁抚养,主要考虑双方的工作稳定性、收入高低、双方的老人哪一方更方便照看孩子。 结婚登记以后,不管谁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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