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山西运城,我丈夫和我离婚时在民政事务局协议,房子规则我已经七年了,他没有被移交法庭,他起诉,他没有上法庭,他父亲说房子也有他的份额,但是财产卡只有我们的两个丈夫和妻子,只是审判,我觉得我有偏见

离婚
2020-04-16 17:0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流程之所带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