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我去看了检查医生,说还要休息一个月,今天我要鉴定身体残疾。 鉴定结束后,可以继续休息吗?

2020-04-16 18:2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人身伤残鉴定标准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该标准依据里面对人身伤残等级也分为十级,各个级别都有做非常详细的分类说明:
    依据被鉴定人治疗后遗留的组织器官损害及功能障碍,工作学习、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能力丧失的程度,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状况,将残疾分为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
  • 一般的伤残鉴定程序如下: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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