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还在急着去上班中途产生车祸事故!买车人车险公司承担索赔!如今所属企业必须此外赔付我吗?如今不可以上班了!企业有木有义务!

2020-04-16 19:3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是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而定,受伤当事人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至于闯红灯是否负主要责任,得视情况而定。若是同等交通工具(同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闯红灯者肯定要负主要责任;但若是行人或骑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者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有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因此,闯红灯的行人或骑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者与机动车相撞,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上班途中,车祸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依法享有工伤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按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承担全部责任。
    而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发生车祸,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   交强险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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