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本人的缘故在网上借贷了3200元,具体到账并沒有3200由于她们还说要收哪些服务费,分了12期还贷,各期410.96,我已经还了2期了,我今天去看看电子合同的情况下上边的额度就说我借了4900多?我想怎么办啊

2020-04-16 20:1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警惕网上虚假贷款信息的骗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各地的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是不能异地跨区放贷的,所以,网上发布的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信息全是骗局。特别是打着北京名义的各种担保公司,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天津等等地的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假冒的,还有一些QQ、微信上声称为各贷款公司或银行的客服,实为假冒的骗子。
    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交纳保险费、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等等
  • 大学生贷款申请条件:
    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债务追讨需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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