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提议离婚,但那人不同意

离婚
2020-04-16 21:4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一方不愿意离婚,以下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

      我国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

      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 男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婚外情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女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下列情形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对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拿离婚协议等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如想离婚,只能是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法院在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破裂则判决离婚,如有和好可能则判决不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