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4年进企业工作中,企业只从2008年4月才让我们交了社会养老保险,因此我和企业商议规定补缴,没能愿意.之后根据市长信箱体现这事。企业上级领导十分憋屈,都没有为我补缴商业保险。如今我认为在企业工作中索然无味了,想明确提出消除劳务关系,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规定企业帮我经济补偿金吗?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6 21:4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
    3.5%=210元,6000*
    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 保险断缴便不能获得保险理赔。即需要补保险。那么,补保险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没买商业保险是没有问题的,但不买强制保险会被处罚,所以需要补交强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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