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8岁,工龄33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助26000元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6 23: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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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可随意降低工资不能。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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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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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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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