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上周六去健身会所办了一类卡,签了私人健身教练一对一课程内容的合同书,交了订金200,但没支付,也没刚开始授课。现在我不愿来到,合同书上写课程内容刚开始期内,如招标方单方明确提出消除课程内容,视作毁约,要交全款买房30%的合同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我这样的事情算毁约,必须交合同违约金吗?

其它
2020-04-17 05:1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方违约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一是看合同有没有明确的解约条件,是否符合该条件,如果符合,可依据合同解约。
    如果没有或不符合,要看违约情况是否严重到影响合同履行根本,如果构成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催示后合理时间仍不履行,则可以提出解约。
    解约后,守约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赔偿。
  • 合同解除与违约金责任的关系

    所谓违约金责任是指一方违约后,适用的以支付违约金为内容的民事责任。违约金具有约定性,而解除合同具有消灭合同效力的法律后果,那么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二者能否并存呢?对此,我国合同法并未作出规定。
    笔者认为,在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应允许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因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就在于制裁违约行为以担保债务履行,合同的解除是因为一方违约而产生的,对于此种过错行为应当通过收取违约金的办法加以制裁。
    有人认为违约金是以有效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就同时失效,合同解除仅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笔者认为,合同解除不应当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只要违约金条款可以适用于相应的违约行为,就应当允许当事人追究违约方的违约金责任,这正是违约金条款的价值所在。
  • 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违约行为  A、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合部义务。完全不履行是一种较为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债权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换言之,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合同,则表明该当事人具有完全不受该合同约束的故意,合同对于他来说已形同虚设。
    故此,另一方当事人应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和解除合同之间作出选择。当债权人选择解除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  B、不适当履行。即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亦称瑕疵给付。
    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采取降价、修补或其他办法予以补救,只有在瑕疵严重的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合同。  C、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因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部分履行情况下,应限定合同的解除。
    一般来说,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否则不能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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