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5月19号离婚判决书才到手,已经判离,我的户口本也改为离婚,可是被告又上诉到现在未开庭,我现在想登记结婚,可以吗

离婚
2018-09-20 11:1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多久能够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离婚案件,调解为必经程序,如果调解不成,符合离婚条件的,法院应当判决;
    2.如果案件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3.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生效后六个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
    4.判决书的下达:如果是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如果是定期宣判,在宣判时下达;
  •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申请上诉的,上诉是否可以推翻一审判决需要根据上诉请求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原告已经起诉离婚,经过两次开庭后,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