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的二手房?房本出来?原屋主不搬?我补领水电工程卡?给他们断水断电违反规定吗

其它
2020-04-17 14:25: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二手房这样的不动产来讲,要想获得其所有权,光是进行交房还不够,必须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然后领取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最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一站式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 买二手房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的效力,特别是对于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 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证迟迟不给怎么办?根据现有法律的规定,办理产权证是购房者自己的责任。开发商只是承担必要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必须提供自身掌握的购房者办理产权证必须的材料,而且只有开发商办理了产权的初始登记,购房者才能申请办理产权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办理初始登记或没有提供必要的证明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在导致房产证无法及时办出的原因中,可能还有是**部门导致的,**部门导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的法条可以参见: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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